第一,农村废旧回收个体户是以户为单位。在农村,还存在着废旧回收站和私人收购的废旧回收模式。
一般情况下,废旧回收站是由几个人合资经营,相关活动是由几个人来共同承担,同时也会涉及到利润的分配等相关事宜。而私人收购,指的是单个人小资本收购,投入的工具、资金等都非常有限,这里专指那些使用自行车、小三轮车在相当狭小的范围内收购的形式。
而我们的研究对象是废旧回收个体户,它是以户为单位来开展废旧回收工作,相关的活动、资金和利润等全有自己承担和享有。当然,它凭借的工具和资金的投入要比私人收购要求高得多,比废旧回收站规模小。
第二,农村废旧回收个体户的废旧存放地是各自宅居地。大多数的废旧回收站,都是位于交通相对便利的路旁,占用了大量耕地。与之相比,由于废旧回收个体户的规模比较小,每次收购的废旧量有限,并且废旧的流通较快,因此废旧回收个体户将废旧置于各自的宅居地,同时对某些废旧房入棚子或厢房里,避免了全部露天堆放引起的弊端。
第三,农村废旧回收个体户收购的废旧短时期直接流向再利用加工企业。由于本村废旧回收个体户的废旧量多,而且具有固定性,一些本地相关的再利用加工企业就派车直接到废旧回收个体户取货,因此,加快了废旧的流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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